公司簡介

適用範圍

本道德守則適用於所有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澳電」或「本公司」)之所有僱員,但不妨礙因其職業活動而須遵守之其他法例或規範。本道德守則亦適用於所有澳電的利益相關者,包括可能對澳電及其僱員的透明度、對話及道德行為有利益關係的臨時及永久僱員、股東、顧客、供應商及合約商。

 

第一章 法例及道德

第一條(遵守法律)

  1. 澳電及其所有僱員確保其職業活動均完全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區)的現行法例。僱員不應為澳電作出任何違反其活動規則及規範之行為。
  2. 澳電應本著與澳門特區監管及審核當局合作的精神,不應作出可能妨礙有關當局履行其監管及審核職權之行為。

 

第二條(道德)

  1. 澳電應確保所有僱員均認識本道德守則,以及有溝通及解決疑問的渠道。
  2. 澳電應以積極及開放的態度執行本道德守則,並透過適當的規章予以補充。
  3. 澳電以本守則作為解決道德事宜的優先工具,及保證其與澳門特區的法律運作一致。

第二章 於工作地方的行為

第三條(透明度、誠實及廉正)

  1. 澳電及其所有僱員應以最廉潔、誠實及高透明度的道德標準行事,儘量避免出現任何惹人懷疑之情況。
  2. 僱員應以具能力、負責任及謹慎態度履行其職業義務,且於困難情況下致力達到最好。
  3. 澳電及其僱員,當被要求時,應同意以完全透明的態度為其所作出的決定及其專業行為作解釋及澄清,只要不妨礙遵守其職業保密的義務。
  4. 在公司與供應商、顧客或正在或尋求與公司進行業務的個人或機構的交易中,當出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情況時,僱員應通知公司。僱員不應使用公司的商業名稱、商標、資訊或其他財產以獲取其個人利益。
  5. 除非獲得公司之事先許可,僱員不應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其他可獲取報酬、回佣或費用之活動。
  6. 除非獲得公司許可,具家庭成員關係或類似關係的各僱員不應從事任何有直接監督關係或上司下屬關係的職業活動。
  7. 僱員須檢舉任何可能違反本道德守則的行為。檢舉人按照特別規定獲得保密及法定保護以及被檢舉人亦獲得公平對待。
  8. 僱員應對所有涉及公司、客戶或供應商的事宜進行保密。除非涉及公司利益或當獲得明示同意外,不應披露從工作上獲得的資訊。
  9. 僱員應保護公司的財產,除非獲公司許可,公司的財產不應在業務程序以外使用。

 

第四條(工作環境)

  1. 澳電應促進僱員間的正確、有禮、親切態度及職業尊嚴,並尊重其相應權利、感受及差異。
  2. 僱員的安全、健康及良好狀態為澳電的最優先考慮事項 。所有僱員必須知悉、遵守及履行工作衛生及安全規則並檢舉任何不當行為。
  3. 僱員於履行職責時應衣履適當。須穿著公司制服工作的僱員須清潔及整齊地保存制服。當離職時,制服須還予資產管理部門或人力資源部。
  4. 僱員應透過促進合作、個人責任及包容差異,以尊重及推廣澳電的價值觀(專業精神、尊重社群及尊重員工)。
  5. 澳電承諾透過普及知識、教育及培訓鼓勵僱員以有責任的方式履行其職責及發展內部環境、安全、健康及品質管理文化;並於相同領域下向顧客、合約商、供應商及澳門社會作出推廣。

 

第五條(人力資本的發展)

  1. 澳電應為其僱員提供一個滿意並具激勵性的工作環境,支付公平薪酬、提供安全及合理的工作環境以及為其事業上的晉升創造適當條件。
  2. 僱員須不斷努力以改善及更新其知識及技能以及參與由公司安排的職業培訓課程。

第三章 人權及平等機會

第六條(人權)

  1. 澳電依據國際性協議及條約,例如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及國際勞工組織,承認人權的基本及普遍性。
  2. 澳電不應僱用孩童或強迫勞動,亦不應同意與公司進行業務的第三方實體作出該等行為。

 

第七條(不歧視及平等機會)

  1. 澳電承諾向其僱員或可能成為其僱員的人士提供對平等機會的尊重。所有活動、政策及勞務行為應注重防止因種族、性別、宗教、婚姻狀況、殘疾、政治取向或任何其他種類的意見、種族或社會背景、出生地或國籍而產生的歧視。
  2. 澳電透過確保全體僱員有權獲得尊重其個人尊嚴的工作條件,以保衛所有僱員的精神完整性。澳電儘量保障其僱員免受心理上的侵犯,以及譴責任何歧視態度或行為或任何違背其信念的活動,例如侮辱、恐嚇、孤立、侵犯私隱或專業限制。
  3. 澳電不容許任何道德或心理壓迫、騷擾或其他侵害人類尊嚴的行為。
  4. 為著上款的目的,騷擾是被視為任何不必要的行為,例如以重複的動作、言語或態度務求或致使他人的個人尊嚴受損害或營造威逼、敵意、羞辱、欺凌或不安的環境。
  5. 道德騷擾是指任何帶有冒犯性或侮辱性的言語或肢體上的攻擊或作出瞹昧的動作使他人在肢體及/或心理上蒙受暴力傷害,意圖降低受害者的自尊並在往後階段使其失去公司職位之情況。
  6. 性騷擾是指當上述言語或肢體行為含有性的意味,例如利用含有色情意味的邀請或訊息試圖迫使/強迫他人以達致任何身體接觸或以換取公司職位或晉升機會威脅/敲詐他人與之發生性行為及猥褻行為。

第四章 廉正

第八條(行賄及受賄之禁止)

  1. 禁止行賄及受賄,不論通過操作或遺漏,或透過產生有利狀況或不合法影響亦然。
  2. 澳電或其僱員不應向任何地方的政治黨派支付任何金錢或其他捐獻,以圖獲取利益或影響力。
  3. 澳電及其僱員應拒絕任何可能被視為或理解為意欲影響公司或該僱員的禮物。一旦出現任何疑問,該僱員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其上級有關情況。
  4. 僱員不得協商或訂立有關價格、市場份額或客源之任何協議,以進行可能克制競爭之活動。
  5. 持有可能影響澳電於市場上的競爭資訊、或導致喪失有關合約及類同者之僱員,在公司作出正式披露前,不得向第三者披露有關資訊。

 

第九條(與股東之關係)

  1. 作為基本宗旨,澳電在履行職業、經濟、社會責任或承擔發展義務下,按照達致最好的承諾為各股東追求利潤。
  2. 澳電承諾尊重平等對各股東的原則,以準時、真實、透明及正確的方式披露資訊。
  3. 給予各股東的資訊應包括在質及在量方面詳細闡明經濟上、財務上、社會上、環境上及可承受的風險,以及澳電承諾堅決對抗侵害行為、提議及採取適當措施以消除或減少該等風險。
  4. 澳電應採取所有措施建立具透明度、豁免及客觀性的機制及規則,將個別或一組股東之利益與澳電的利益分開,而不論其因參與投資而獲得的法定權利及相應義務。

 

第十條(與顧客及供應商之關係)

  1. 澳電應促使其顧客及供應商在公司內實施有效的安全規則及做法。
  2. 澳電應與顧客及供應商建立正確、有禮、親切及具職業尊嚴的關係,並尊重其相應權利、感受及差異。
  3. 澳電不應與不遵守本道德守則精神的供應商維持關係。澳電承諾監管其供應商的道德標準,倘供應商之行為有問題時,須採取立即及正確措施。

 

第十一條(紀律處分)

任何違反本守則規定的僱員將根據適用的規範 - 即當時生效之紀律處分規則 - 進行紀律處分。

我們的價值及道德觀

我們的價值觀:

專業精神 – 職業操守非常重要,我們誠實、可靠、公正,並努力地不斷作出改進。

尊重社群 – 我們用以客為先的精神,對所服務之社群承擔責任。

尊重員工 – 我們尊重員工,公平對待他們,了解他們的情況。

 

我們的道德觀:

我們必須以不對澳電的名譽或其道德構成疑問的方式行事。

道德守則文本並不包括所有情況。各人必須按其常識及能力以判斷情況採取適當的行為。

倘出現任何困難決定,請聯絡上級或道德事務專員。

面對涉及道德困境時可提出的問題

  • 這是合法行為嗎?
  • 這是否符合我公司的道德守則及其價值觀?
  • 我是否知悉我的決定可能牽連公司的其他人士?
  • 我是否對我的決定感到舒服?
  • 我如何就我的決定解釋予我的同事?
  • 這將如何於報章上報導?
  • 我的家人對此有何想法?
  • 若任何人士均如此為之又如何?
  • 假如我諮詢我的道德事務專員會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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