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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 Ricou 肖像

  一九零六年二月八日,Marius Bert 與 Société Electrique d’Extrême-Orient 在印度支那總部簽署合約,轉讓出早期的專營權。之後 Lucien Balliste 便出任澳門區的公司代表。一九零九年,這間公司的專營權再次被轉讓,這次的專營權由法國公民 Charles Ricou 奪得。他需要另組新公司,於是他在一九一零年六月六日成立位於香港皇后大道十號的新公司 ﹣“澳門電燈公司”(MELCO),並且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

  澳門電燈公司營運的首十二年不斷發生變故。公司的創辦人兼總經理 Charles Ricou 是一個卓越的人物,他不但把電力照明系統引入澳門,還創立了澳門航空公司和澳門冷藏庫公司,並且多次嘗試獲取市內供水的專營權。




電力專營權於1909年轉讓給 Charles Ricou 位於二龍喉政府度假屋旁的街燈(1915) 位於南灣街的司法大樓前的街燈(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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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CO 刊登在報章上的廣告 MELCO 刊登在報章上的廣告

一九二二年,Ricou 離開了澳門,Charles Ricou 離去以後,澳門電燈公司交由英國人嘉理仁Frederick Johnson Gellion 管理,並開始進入雙方關係和諧的階段。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之數年間,澳門電燈公司發展十分順利。

澳門電燈公司以“MELCO 盡力為你服務”為座右銘,嘗試走進每一位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希望盡量滿足市民的需求。結果,他們引進許多象徵現代化生活的產品:電熨斗、電風扇、咖啡機、電水壺、電熱水爐等。與此同時,街道在晚上亦因有了電力而變得五光十色,尤其在商業區更是璀璨奪目。澳門電燈公司這樣推薦說:“要使營業額上升,你需要照亮你的櫃窗。”這其實不單指?藒﹛C一九二八年初,報界對於澳門電燈公司懸掛在位於水坑尾街英美煙草公司前的電燈廣告形容為“龐大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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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良好形象後,澳門電燈公司長期就著成功因素發展下去。十多年後,當太平洋戰爭準備開戰時,澳門電燈公司依然採用同樣樂觀的宣傳手法:“煤炭的價格上升;木柴價錢奇高;石油亦非常昂貴,可是,你一定注意得到,電費依然穩定。”這份廣告於一九四一年一月刊登,可是,這種樂觀的態度維持得並不長久。

第二次世界大戰剛開始的日子,由於葡萄牙保持中立,所以澳門依然得享太平繁盛。根據當時住在澳門的市民描述,“電燈泡把山丘海灣的輪廓照出令人驚訝的效果。”而澳門當時著名的商業區新馬路亦被照耀得異常燦爛,證明當時的商戶的而且確參照了嘉理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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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的黃昏,日軍入侵香港,使戰事迫近澳門。儘管葡萄牙保持中立,日軍依然控制船隻的出入境,造成嚴重的貨物供應問題,當中受影響的煤炭更是生產電力不可缺少的。

日軍入侵香港一個月後,澳門市行政局宣佈使用電力的多種限制措施,包括關閉所有霓虹燈及燈飾,禁止使用電熱水爐、電風扇及冷氣機(醫院除外)。而且只在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晚上七時至黎明時份供應電力。

市政廳接管了供應電力的工作,因此形成了市政供電自治部門(Serviços Autónomos de Electricidade)。戰事維持了約兩年,在戰火結束以前,電力供 應重新交回專營公司負責。在一九四五年一月十六日,美國第三艦隊的飛機炸毀了澳門一些地方,包括澳門電燈公司發電廠。該公司就在這時候開始由盛轉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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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燈公司員工在1935-1943年期間的薪酬單據

戰事結束時,專營權於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再次落在澳門電燈公司手上,那時候距離首次引入電力照明已經有四十年了。大約在一九五一年,已經有數之不盡的工業使用電力,而澳門電燈公司發電廠每月的產電量約一百萬千瓦。其發電機的產電能力為四千二百九十五千瓦,客戶人數達一萬五千。在此期間,澳門電燈公司共有三百五十名員工,他們同時參加了著名的澳門電燈公司俱樂部,而此俱樂部在十多年間成為澳門最重要的娛樂中心之一。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水電工會”,此工會由當時之電燈公司及自來水公司的員工組成,目前依然非常活躍,經常舉辦活動。

事實上,戰爭對本地區的經濟帶來非常深遠的影響。在那個科技發展迅速的世紀中,澳門電燈公司所使用的設備其實已經頗為殘舊,而且從來沒有更新。然而,由於市政監管鬆懈,澳門電燈公司便繼續賺取可觀的盈利。一九五一年其收益達澳門幣一百萬。就在這時候,因為澳門電燈公司拒絕更新有關的科技產品,故此引起社會不同團體的反對。其中一把反對聲來自澳督 Lopes dos Santos 。澳門電燈公司在一九六 二年面對另一場危機時,總統形容當時的情形為“這間陳舊的發電站的電網損壞嚴重,但是收費卻完全妄顧公眾的利益。

澳門電燈公司發電廠員工 電燈公司抄錶員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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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澳門電燈公司的電力專營合約屆滿。這份專營合約於一九三二年簽署,為期三十年,曾經由 Marius Bert 轉讓給 Charles Ricou 。由於這間公司的服務質素惡劣,加上它與市政廳的關係緊張,因此政府決定公開招標,有意棄用澳門電燈公司,可是由於只有澳門電燈公司一間公司投標,因此未能有所改變。新的專營合約於一月十五日簽署,但是正式生效日期為一九六六年八月一日,以延續於一九六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屆滿的舊合約。新合約為期二十四年,並將於一九九零年七月三十日屆滿。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一二三事件爆發,社會動盪不安,前景極不樂觀,市場對澳門商業機構缺乏信心,因此,燃料供應商要求澳門電燈公司即時付款。在這段日子面對著種種的困難,澳門電燈公司宣佈公司沒有足夠條件履行為期二十四年的新專營合約。一九六八年,澳門電燈公司通知政府未來兩年將無法供應電力。由於澳門電燈公司不能跟上城市的步伐,故此它在一九六九年已經不能再滿足新客戶的需求。

在這樣的環境下,一九七零年“Ministério do Ultramar”葡萄牙海外使館組織了一個工作小組調查分析澳門的供電情況,而使館的高級調查員 Manuel Vidigal 為此特別被派遣來澳。研究結果後來濃縮成五十頁的報告,指出澳門“正處於發展迅速的階段,可是其發展卻因欠缺電力供應而被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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