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電 - 電力供電申請
請出示下列文件: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澳門居民身份證/護照);及
買賣樓宇合約,正式租約或最新一期的業抄副本。
若訂定功率高於13.2仟伏安(三相)或該申請供工商業用途,請一併出示:
土地工務運輸局批出的七等准照;及
負責安裝電力裝置的合資格電器技術員的姓名。
應付費用:
按訂定功率(電錶大小)計算的按金。
所需時間:
供電(新電錶)申請將於接受申請後三個工作天內完成。接受申請指澳電可自由進出電力裝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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