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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標準 2007表現

電力供應

保持最優質的電力供應。

 

達到目標

於計劃停電進行前兩個工作天通知受影響的客戶。

 

達到目標

電力接駁

在無需檢驗的情況下,於三個工作天內為客戶安裝電錶及供電。

 

達到目標

在檢查及驗收後的十個工作天內為新大廈接駁電力供應。

 

尚需改進

於繳付欠款後兩個小時內為客戶恢復電力供應。

 

達到目標

在申請被接受的同時, 於兩個工作天內完成訂定功率的更改。

 

達到目標

電力賬戶

於兩個工作天內解決充處理有誤的賬單。

 

達到目標

在申請被接受的同時, 於兩個工作天內為終止供電合約拆除電錶。

 

達到目標

在合約終止及繳付最後一期賬單後,於三個工作天內退還按金。

 

達到目標

客戶查詢

於四響電話鈴聲內接聽資詢通的來電。


尚需改進

在收到客戶來函後的八個工作天內回覆。

 

尚需改進

當客戶親臨服務中心,可在十分鐘內獲得接待。

 

尚需改進

於三個工作天內為客戶的投訴提供解決方案。

 

尚需改進

預約在三個工作天內進行裝置檢查及電錶檢驗或抄讀。

 

達到目標

預約的一小時內抵達進行裝置檢查及電錶檢驗或抄讀。

 

達到目標
緊急服務

 

於接獲通知後三十分鐘內抵達停電現場進行檢查。


達到目標

於接獲電力故障通知後四小時內恢復供電。

 

達到目標

公共照明

在接獲客戶通知後的兩個工作天內維修損壞的公共照明。

 

尚需改進

備註:
若未能達至目標,我們定當為您尋求最恰當的解決方案。若受外在因素影響下,如惡劣天氣或設施進出的限制,我們或未能實踐所有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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