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組收費 [1]適用於客戶以中壓或低壓電網供電,而其訂定功率最少達69千伏安或以上及每月耗電量達10,000千瓦時或以上。
| 標準電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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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壓 230/400伏特
中壓 11,000伏特
| 收費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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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中壓供電及計量
B2 – 中壓供電及低壓計量
B3 – 低壓供電及計量
| 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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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組收費根據下列項目計算:
功率 – 以千瓦為單位的功率,計算方式為:
0.2Pc + 0.8Pu
Pu – 在所指發單月份內以千瓦為單位的最大功率值
- B2收費另需繳付最大功率值的1%,以補償變壓器銅損損耗;
- B3收費另需繳付最大功率值的2%,以補償變壓器銅損損耗與低壓輸電損耗。
Pc – 以千瓦為單位的訂定功率
- 當Pu超越Pc時,Pc會被自動修正至Pu值。而當最近12個月內最大Pu值低於Pc時,Pc便會調低至該Pu值。
有功電能 – 以千瓦時為單位的電能
- B2收費另需繳付有功電能值的1%,以補償變壓器銅損損耗;
- B3收費另需繳付有功電能值的2%,以補償變壓器銅損損耗與低壓輸電損耗。
無功電能 – 以千乏時為單位的電能
- 若無功電能超過在同一時段內應付的有功電能的60%,則需繳付超出之部份。
- B2及B3收費另需繳付在同一時段內應付的有功電能10%等值的無功電能,以補償變壓器的無功電能損耗。
收費調整系數 [2] - 收費按季度而調整以反映電力生產成本上的浮動。
政府稅 – 就每月使用電力裝置所需繳納的稅項。
| 收費時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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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忙時間 | 09:00 – 20:00 |
| 非繁忙時間 | 00:00 – 09:00 ; 20:00 – 24:00 |
| 價格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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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 收費 | B2 收費 | B3 收費 | ||
| 功率費 | 19.797(澳門幣/千瓦) | 21.484(澳門幣/千瓦) | 21.484(澳門幣/千瓦) | |
| 有功電能 | ||||
| 繁忙時間 | 0.874(澳門幣/千瓦時) | 0.874(澳門幣/千瓦時) | 0.874(澳門幣/千瓦時) | |
| 非繁忙時間 | 0. 767 (澳門幣/千瓦時) | 0.767 (澳門幣/千瓦時) | 0.767 (澳門幣/千瓦時) | |
| 無功電能 | ||||
| 繁忙時間 | 0. 348 (澳門幣/千乏時) | 0. 348 (澳門幣/千乏時) | 0. 348 (澳門幣/千乏時) | |
| 非繁忙時間 | 0. 116 (澳門幣/千乏時) | 0. 116 (澳門幣/千乏時) | 0. 116 (澳門幣/千乏時) |
| 善用電力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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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盡量利用非繁忙時間用電。
- 透過安裝補償設備,如電容器,藉以減少消耗電網的無功電能。
- 盡量減少同一時間內使用電力設備以降低功率費。
備註:
[1] 86年8月30日之第35/86/M號法令。
[2] 2007年3月19日之第5/2007號行政法規。
[3] 2004年8月9日之第23/2004號行政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