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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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申請

供電指南
供電指南


供電條件規範
供電條件規範

1. 如何申請電力供應?

申請人:

  • 必須為業權人或租客

所需文件:

  • 如申請人為業權人: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1]
    — 業權文件副本 [2]
  • 如申請人為正式租客: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1]
    — 經律師樓見證之正式租約正、副本
  • 如申請人為租客, 但不能提供律師見證之正式租約: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1]
    — 非正式租約正、副本
    — 業主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1]
    — 業主之業權文件副本 [2]

應付費用:

  • 按金 (根據所申請之功率收取)

所需時間:

  • 三個工作天內完成 [3]

註:

  • 如申請人為公司,則需提交公司之商業登記副本
  • 如所申請非住宅單位之功率高於13.8千伏安,則須提供由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之七等准照及澳電註冊電工名稱及編號

新樓宇及臨時供電申請指南
新樓宇及臨時供電申請指南

2. 如何申請臨時供電?

請出示下列文件: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1],以公司名義的申請另需商業登記副本;
  • 一比一千的地籍圖副本一份,指出有關臨時供電掣箱座落地點;
  • A4尺寸的說明書一份,內容包括:所需訂定功率(千伏安)、餘差電流保護器的運作電流(毫安)、引入線斷路器的斷流容量(千安)、申請用途(樓宇建築、地基工程、工商展、博覽會、節慶或其他臨時裝置工程)及臨時供電期限;
  • 臨時供電掣箱安裝圖;
  • 負責安裝電力裝置的合資格(已在本公司登記)電器技術員的姓名;
  • 土地工務運輸局批出的基建工程、樓宇建築工程或公共工程准照副本;或
    有關政府部門批出的工商展、博覽會、節慶或其他臨時裝置工程准照副本。

應付費用:

  • 電纜費,按下列臨時裝置工程的種類而定:
  • 新建樓宇建築工程 [4]
  • 公共工程
  • 工商展、博覽會、節慶或其他臨時裝置工程
  • 按金按訂定功率計算

所需時間:

  • 臨時供電的接駁視乎電力裝置的實地安裝批核,有關費用的繳付及需要本公司執行的工程大小及性質而定。。

3. 如何申請新樓宇供電?

請出示下列文件: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1],以公司名義的申請另需商業登記副本;
  • 一比一千的地籍圖副本兩份;
  • 土地工務運輸局批出已蓋印的電力計劃(包括說明書、電氣圖則及申請的功率表)兩份;
  • 土地工務運輸局批出的建築樓宇工程准照副本兩份;
  • 土地工務運輸局批出已蓋印的樓宇分層獨立單位面積說明書副本兩份;
  • 負責安裝電力裝置的合資格(已在本公司登記)電器技術員的姓名。

應付費用:

  • 根據2005年7月18日之第11/2005號行政法規及2005年7月18日之第31/2005行政命令,新建樓宇電纜費是按照該樓宇電功率而計算。

所需時間:

  • 由承建商所負責的工作包括集合設施、引入電線及變電房土建工程(如有需要)完成及批准,並繳付有關費用及在有關政府部門批出本公司的工程准照後九十天內執行有關新樓宇的供電接駁;
  • 本公司歡迎與申請人洽商一個適合雙方的期限。

4. 如何申請拆除電力基建設備?

請出示下列文件: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1];
  • 一比一千的地籍圖副本兩份;
  • 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批出的拆卸、翻新、地基或建築工程准照副本一份(如有需要)。

應付費用:

  • 如須繳付,申請人將被知會有關的工程費用。

所需時間:

  • 按本公司所執行的工程大小及性質而定。

備註:

[1] 澳門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各國護照

[2] 正式(經律師樓見證)買賣樓宇合約/銀行三方約/屋契/查屋紙(有效期為三個月)/最新一期的房屋稅單或地租/物業轉移稅單(M1 & M2) 副本

[3] 指澳電可自由進出電力裝置處

[4] 電纜費只適用於中壓供電及增加已安裝臨時供電的功率 (中壓或低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