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人:
所需文件:
- 如申請人為業權人:
— 業權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1]
— 查屋紙(有效期為三個月) [2]
— 電費單
- 如申請人為租客:
— 租客及業權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1]
— 租約正、副本
— 查屋紙(有效期為三個月)
— 電費單
如租約經律師律師見證, 則無需提供業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應付費用:
- 申請合約尚未繳付之電費
- 按金 (根據所申請之訂定功率收取)
所需時間:
註: 如申請人為公司,則需提交公司之商業登記副本
備註:
[1] 澳門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各國護照
[2] 客戶可以遞交經律師見證之買賣樓宇合約/銀行三方約/屋契/最新一期的房屋稅單或地租/物業轉移稅單(M1 & M2) 副本,但需審批